1945年8月,抗战胜利,青年军训练结束,报名参加了国防部新闻局工作人员训练班。9月到达四川綦江集中学习 。一个月后训练结束,被编入国防部人民服务总队第二总队第一大队第一中队第一组,当了组长。在重庆学习了一个月,随第二总队调往郑州。
1947年1月,任新乡豫北食盐管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1947年8月,任苏鲁皖豫冀五省民众自卫总队训练督导组组长。1948年,任蕲春城防指挥官。同年7月,离开蕲春,参加国防部党政军督导组,到南京集训。
1948年底回到武汉,任国防部青年救国团第四总队直属组长,被调到武汉经济检查队当队长。
1949年初离开武汉,7月带家眷迁往香港,9月到重庆。1950年回到宜昌,在豫章小学教书。1951年4月24日被捕,1961年满刑后,因当时政策为反革命罪不许回原籍,一直留在沙洋农场做电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