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真良烈士
张真良,浙江省浦江县浦阳街道石马行政村人。1956年3月2日出生,初中文化。1976年3月应征入伍,在南京军区浙江省军区舟嵊要塞区守备部队服役。他入伍后,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,遵纪守法。努力学习军事文化知识,在训练中,苦练杀敌本领,取得优秀成绩。他为人耿直,深得战友和首长好评。1978年10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先后任战士、副班长、班长。
1979年,越南黎笋当局在我国边境进行军事挑衅,无故枪杀我边境平民,抢夺我财物。当时中央军委发出了自卫还击保卫边疆的战斗号令。他决心用实际行动来保卫祖国。 1979年1月19日,他在老部队写血书要求参加中越自卫反击战。从南京军区浙江省军区舟嵊要塞区守备部队调到广西独立师2团3营8连任班长。1979年2月17日,他参加对越自卫还击作战。所在连队在担任攻打广西东兴县方向的越南高巴岭敌人时,他不顾生命危险,勇敢战斗,在战斗中,张真良不幸被敌人炮弹炸掉双腿,光荣牺牲在战场上。年仅23岁。战后,部队给他追记了三等功。
张真良牺牲后,母亲甘春非常悲痛,身心受到严重打击,于2004年去世,享年85岁。父亲张新荣,于1957年早已去世。家里还有姐姐张仙娥现已去世。大哥张志良在浦江县齿轮厂工作,现已去世。二哥张真满,在浦江县环卫所工作,现已退休,在家帮儿子经商。
1979年至2004年,浦江县人民政府在过年过节时,派人到张真良烈士家里进行慰问,按时发放优抚补助。一直发到2004年母亲去世为止。根据国家民政部(2010)30号文件规定,每三年可以到广西防城烈士陵园去扫墓,来回车费和住宿费可以到浦江县民政局报销,到目前为止已经报销多次。现在兄弟姐妹的生活都很幸福。(张真满,吴鱼肖供稿)
张真良烈士的烈士证明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