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晓雨
职务:
民警
家庭地址:
成华区
出生日期:1973
逝世日期:2002-05-27
牺牲地点:成都牛市口
安葬地点:成都市磨盘山烈士墓
主要事迹:
何晓雨,1973年生,成都市人。1992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,1997年10月复员分配到四川石油管理局成都总机厂工作,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。生前系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巡警(防暴)大队三中队民警。何晓雨参加公安工作后,忠实履行人民警察打击犯罪、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。他爱岗敬业,秉公执法,廉洁自律,无私奉献。工作积极,勇于担负重任。每逢急难、险重任务,总是自告奋勇,冲锋在前。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出警抓捕罪犯。先后参与接处警4700余次,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53人,追缴被盗机动车5辆,缴获火药枪2支,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做出了突出的贡献。2002年5月27日凌晨2时,何晓雨在执行紧急堵截持枪凶徒的任务中,被歹徒子弹击中,以身殉职,年仅29岁。中共成都市委授予他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,成都市人民政府追授他为“人民满意公务员”。四川省人民政府追认何晓雨为“革命烈士”,国家公安部追授他为“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”称号。
何晓雨,1973年生,成都市人。1992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,1997年10月复员分配到四川石油管理局成都总机厂工作,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。生前系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巡警(防暴)大队三中队民警。何晓雨参加公安工作后,忠实履行人民警察打击犯罪、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。他爱岗敬业,秉公执法,廉洁自律,无私奉献。工作积极,勇于担负重任。每逢急难、险重任务,总是自告奋勇,冲锋在前。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出警抓捕罪犯。先后参与接处警4700余次,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53人,追缴被盗机动车5辆,缴获火药枪2支,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做出了突出的贡献。2002年5月27日凌晨2时,何晓雨在执行紧急堵截持枪凶徒的任务中,被歹徒子弹击中,以身殉职,年仅29岁。中共成都市委授予他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,成都市人民政府追授他为“人民满意公务员”。四川省人民政府追认何晓雨为“革命烈士”,国家公安部追授他为“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”称号。
详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