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04~1928)
李源,广东东莞李村(今博罗)人。出身于贫苦农家,15岁到香港,先在木匠铺当学徒,后当海员。民国10年(1921)秋,经苏兆征介绍,参加香港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。翌年1月,参与香港海员大罢工,反对英帝国主义对中国海员的歧视政策。民国14年6月,省港罢工爆发,李源加人工人纠察队。同年秋,经苏兆征介绍,加人中国共产党,并任中共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支部书记。翌年初,奉派到国民政府财政部的缉私卫商队任指导员。
民国16年(1927)4月15日,国民党反动派在广州等地发动反革命政变,缉私卫商队也被反动武装包围,许多队员英勇牺牲。李源机智地脱险后,留在广州坚持斗争。后任中共广东省委特派员,负责与中共广州市委联络,并利用与海员的关系,在海员中建立‘’义勇队“、‘’工人自救队”等武装组织,还击反动派的血腥屠杀。是年冬任省委委员。11月1日与周文雍等领导1000多铁路工人和火柴工人示威游行。
同年12月11日,广州起义爆发,李源任第五区暴动委员,率领赤卫队员、工人攻占区内的反动机关和保卫长堤阵地。起义失败后到香港。民国17年(1928)年1月,中共广东省委改组,被选为省委常委。2月,省委派他到海南岛工作。在中共琼崖第二次代表大会上,当选为琼崖特委书记。4月,被调回省委,任代理书记、书记。6月,在中共“六大”缺席当选为中央委员。
李源任省委书记后,经常秘密来往于广东各地指导工作。同年8月,李源到潮梅地区巡视,出发前,他对妻子说:“这次我要到粤东艰险地区。你已身怀六甲,不能随行。如果我不幸牺牲,往后生下或男或女,辛苦你抚育成人,教育孩子长大后为烈士报仇,为中国人民谋幸福。”李源到达潮梅地区后,在各县中共负责人会议上,传达了“六大”精神,并结合东江地区白色恐怖严重,革命处于低潮的形势,要求各级干部改变斗争方式,不能盲目暴动,硬打硬拼。要善于发动群众,做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,揭露豪绅地主、国民党反动派的罪行,在群众中建立基础,积蓄力量,待机行动。在他的指导下,潮汕地区的工作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。11月,李源由丰顺到大埔,途经三河坝时被捕,后遭杀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