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长工(1900—1987) 湖南华容人。1919年参加“五四”运动,年底赴法勤工俭学。1922年在法国加入中国少年共产党(后改为社会主义青年团),同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。1924年回国后,在洞庭湖西区建立党团组织,办教育,开展农民运动。亲自创办了新华中学,任学校董事委员会主任,不久被选为华容县学务委员会主任,并担任中共华(容)南(县)地委常委兼军事部部长,任洞庭湖西区农民自卫军总指挥。1927年参加秋收起义。1928年任红四军第二十八团党代表,湘赣边特委委员。1929年任中共宁冈中心县委书记兼第三十二团党代表,红五军第五纵队政治委员。1930年4月,任红八军军长。8月,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委员。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历次反“围剿”斗争。1932年1月任红五军团第十三军政治委员。1933年冬,任红军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。1934年春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。不久调任粤赣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、粤赣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。长征开始后,任中央军委教导师政治委员,军委纵队第二梯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。遵义会议后,任红九军团政治委员。1937年10月,任两延(延川、延长)河防司令员兼政治委员。从1938年后,任抗日军政大学第五大队大队长,“抗大”总校教育长、副校长。1946年到吉林通化,创办东北军政大学,任副校长、代校长。1947年秋,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军工部部长,不久兼任军械部部长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重工业部副部长兼航空工业局局长。1952年8月后任地质部副部长、党组书记。1975年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政大学副校长、军事学院副院长。1980年8月至1983年6月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。
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;政协第三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。
主要著作有《何长工回忆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