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06~1946)
邓发,原名邓元钊,广东云浮人。出身农民家庭,只受过初小教育。民国10年(1921),到广州当杂工,后去香港,先后在太古船坞和英国兵舰上当厨工、杂工,并参 加了海员工会和1922年的海员大罢工。
民国14年(1925),参加省港大罢工,并作为罢工工人代表回到广州,参加罢工委员会工作。曾任工人纠察队队长、宣传队小队长。同年秋,加人中国共产党,任支部组织干事。次年7月,任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北伐青年工作队队长,负责组织担架队、运输队等支援北伐战争。
民国16年(1927) “四?一二”反革命事变后,他任广东油业工会中共支部书记,领导工人坚持斗争。广州起义时,任五区副指挥,带领油业工人阻击河南区敌军,直到弹尽粮绝,才撤退疏散。广州起义失败后,他转移到香港,从事地下工作。次年,任中共香港市委组织部长兼全国总工会南方代表、香港工代会主席。后历任中共香港市委书记、广州市委书记等职。民国19年春,任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长。4月,往海南岛,同冯白驹一起召开中共全琼第四次代表大会。同年秋,在香港因地下机关破坏被捕,后获保释出狱。9月,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委员。10月,与中共广东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长李富春到粤东大南山召开闽粤赣苏区第一次党代会,传达贯彻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纠正李立三“左”倾冒险主义的决议,并成立苏区特委,他任书记兼军委主席。次年夏,进人中央苏区任政治保卫局长。民国23年1月,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,被选为中央临时政府执行委员。同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,当选为政治局候补委员。
民国23年(1934)10月,中央红军长征,他任中央纵队政治委员。长征途中,他负责领导保卫局的工作,保卫党中央的安全。次年1月,他参加遵义会议,拥护毛泽东的领导。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,任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粮食部部长。
民国25年(1936)6月,受中共中央委托赴苏联向共产国际汇报工作。次年参加驻苏的中共代表团的工作,并在列宁大学讲授《中国工人运动》、《中国现代革命史》等课程。9月,化名方林,到新疆迪化,任中共驻新疆代表、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主任,主管中共在新疆的全面工作,努力推动全省的抗日救国运动。民国26年12月至民国34年,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。
民国28年(1939)冬回延安,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。民国30年初,兼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,并主持《中国工人》杂志的编辑工作,先后发表了《论抗战中的民主问题》、《论抗日根据地职工会的基本任务》、《中国工人阶级当前的任务》等文章。民国32年至34年,又兼任中共中央民众运动委员会书记,领导工、青、妇各部门工作。
第二次世界大战临近结束时,世界职工代表大会筹备会决定在巴黎召开世界职工代表大会,要求各国派出统一的工会组织代表参加。邓发当时任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筹备会主任,随中国劳动协会代表团于民国34年(1945)9月出席在巴黎召开的世界职工代表大会。他在大会发言,提出中国工人阶级建立和平、团结、民主的新中国的8项主张,得到各国代表的热烈支持。会上,他当选为世界职工联合会理事会理事和执行委员会委员。会后,他到法国、英国、瑞士等地参观,发表演说,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方针、政策和解放区职工会情况。次年1月,途经意大利、埃及、印度、菲律宾等国,回到上海后转重庆。在上海和重庆,通过访问职工和对记者谈话,大力宣传加强工人阶级的团结、发展工人运动。
民国35年(1946)4月8日,邓发与王若飞、秦邦宪、叶挺等从重庆乘飞机返延安。当日下午,在山西兴县黑茶山飞机失事遇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