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泽民,湖南省桃源县今漆河镇黄土育村人。1960年1月出生,高中文化。他兄弟姐妹较多,排行老二,自幼就很懂事。在学校学习用功,成绩优良。放学回家又主动帮助父母亲分担一些家务。深受长辈们赞扬。1978年3月入伍,在广西独立师2团5连服役。他入伍后,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。努力学习军事文化知识。在训练中,苦练杀敌本领。他对工作认真负责,团结同志,尊重领导。吃苦耐劳,积极向上。在较短的时间里,就掌握了过硬的杀敌本领。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。
1979年1月,由于越南黎笋当局背信弃义,公然侵占我国边境领土,打死打伤我国边民,危害了我国边境安全。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,中央军委下达了对越进行自卫还击作战的命令。1979年2月17日,他参加对越自卫还击作战。所在连队担任攻打广西东兴县峒中方向越南比劳敌人的战斗任务。在肖光福团长的正确指挥下,连队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作战任务。金泽民也得到了一次实战的锻炼。1979年2月27日至3日5日是战斗的第二阶段。3月3日,连队奉命攻打越南广宁省横模地区的敌人,副连长林水胜带领突击分队强攻863高地。在几次冲锋受阻的紧要关头,金泽民挺身而出,不畏艰难,不怕牺牲,充分利用有利地形,肩扛40火箭筒,向敌火力点实施准确射击,取得了明显的效果。经过近8个小时的激烈战斗,与兄弟部队一起于下午2时攻下了高地主峰。但敌人仍负隅顽抗,不断向高地发射炮弹。金泽民不幸被炮弹击中,当场壮烈牺牲。年仅19岁。战后,部队追认他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。并给他追记了三等功。金泽民烈士安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各族自治县城北烈士陵园13排7号墓。
金泽民牺牲后,家人非常悲痛。父亲因悲伤过度,不久就去世了。母亲仍健在,今年81岁。家里还有一个哥哥、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。都已成家立业,但家庭经济状况一般。地方政府能按时下发抚恤金。(杨松青,金美华供稿)
金泽民烈士生前训练时的留影
金泽民烈士的革命烈士证明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