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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瑞林

职务: 副队长

家庭地址: 江苏省邗江

出生日期:1960-12   逝世日期:1992-7

牺牲地点:镇江市丹徒县

详细事迹

孙瑞林:舍生忘死 勇斗歹徒





  孙瑞林,1960年出生于江苏邗江,1979年在江苏省公安学校学习,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,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历任江苏省邗江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、分队长、副队长。



  1992年7月11日下午,孙瑞林接到市局刑警大队通报,镇江市丹徒县公安局发现一个与邗江县(现为邗江区)新坝乡1991年发生的一起重大盗窃案件有关的线索:中国化工部蓝星化学清洗集团镇江有限公司给欠款单位丹徒县(现为丹徒区)一工厂的24张价值2.8万余元的银行存单,正是1991年5月29日邗江新坝气阀厂职工朱某家中被盗后挂失的银行存单中的一部分,蓝星公司总经理王斌有重大作案嫌疑。孙瑞林立即组织5名干警驱车赶往镇江市,与丹徒县公安局刑警队相互通报案情、研究审讯计划后,决定当即依法传讯审查王斌。



  王斌拒不交代存单来源,审讯工作没有进展。孙瑞林等干警连夜奔赴王斌所在公司进行搜查。搜查过程中,王斌故意拖延时间,妄图蒙混过关。干警们最终从保险柜内搜出存单,正是王斌与另一罪犯在邗江新坝朱某家中盗窃的部分存单。



  王斌见罪行败露,突然从墙边拎起一只装满5公斤氢氟酸的塑料桶,向干警们泼来。为制止罪犯,保护战友,孙瑞林毫不犹豫扑向罪犯,不幸被氢氟酸泼中。他强忍疼痛,与罪犯展开搏斗,使尽全身力气打落罪犯手中的塑料桶。



  王斌趁机又拎起第二桶氢氟酸,妄图以泼洒氢氟酸开路、夺门逃走,被干警死死堵住。为了同志们的安危,孙瑞林一边与犯罪分子争夺塑料桶,一边高声呼喊:“撤出办公室,封住楼道口。”此时孙瑞林的脸部皮肤大部分被烧焦,颈部、胸前也呈重度烧伤,当他最后一个撤到门口时还用微弱的声音说:“罪犯还在里面,把住门,不要让他跑掉。”退至楼梯口时,孙瑞林强忍剧痛,抓起散落在地上的罪证。



  送至医院后,生命垂危的孙瑞林仍惦念着战友们,询问了战友的伤势,并关心罪犯是否被抓获。7月12日凌晨,孙瑞林因呼吸道中毒严重,面部严重灼伤,抢救无效,以身殉职。1992年9月9日,公安部追授孙瑞林同志一级英雄模范称号。



  多年后,孙瑞林的儿子孙霏晗继承了父亲未完成的事业,成为扬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名民警。



  文/新华社记者 邱冰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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